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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

死缓减刑规定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关于死缓减刑规定的问题,下面由本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死缓减刑规定

  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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