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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

死刑一般打哪里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社会的完善,法律的更新,惩罚坏人,保护公民。相信大家对于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死刑是极少接触的,那么你知道死刑一般打哪里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由本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死刑一般打哪里

  死刑一般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在上述场所执行,并且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七日内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最高法判决死刑的案件有哪些

  最高法判决死刑的案件有: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8、放火罪9、决水罪10、爆炸罪11、投放危险物质罪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3、破坏电力设备罪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5、劫持航空器罪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7、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三、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

  死刑复核程序流程:第一,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第三,复核后处理结果分别是: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以上就是本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死刑一般打哪里”的相关内容,对于死刑,针对一些危害极大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国家目前也有注射死刑,具体还是看最高院批准下来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本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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