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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采取此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不被羁押,能够以相对自由的状态接受刑事审判,但是有条件的。那么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第九十六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时间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2、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即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应当注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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