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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哪些罪不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是一种宽恕,是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一种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会适合的。取保候审适用于危害性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法律规定在有些情形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那么具体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呢?下面本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⑴累犯;

  ⑵犯罪集团的主犯;

  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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