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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生活中能留心刑事处罚的人都发现了一个问题,法官在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同时,往往还会宣告一定时间的缓刑。其中缓刑和管制来说哪个好一点,现实中管制和缓刑的不同之处又有?下面本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缓刑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宣告有条件地不执行刑罚的特殊刑法制度,它具有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充分发挥短期自由刑的作用、适用刑罚开放型发展的趋势,实现刑罚的目的等作用。
从目前的法律适用来看,管制同缓刑的区别表现在:一是性质不同。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二是实现的方式不同;三是后果不同。管制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完全恢复人身自由。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之一的,都应撤销缓刑,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执行。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象基本相同
虽然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相比之下缓刑当然比管制为轻。也就是说我们很难区分是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重还是判处管制的罪犯重。如果前者重,为什么还暂缓执行。因为绝大多数的缓刑犯最后都没有执行原判刑罚。
(二)适用期限大致相同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而缓刑的适用期限也是1个月以上3年以下,拘役是1月以上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6月以上3年以下。所以从两者的期限设定来看,也是基本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
(三)执行、考察的单位完全相同
缓刑和管制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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