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万辉主任带领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以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组建的团队,团队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确保我们将现有的资源凝聚成合力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能够一直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万辉律师

电话号码:0376-610088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14115201610962017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刑事附带民事

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规定是什么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伤残赔偿。而伤残赔偿金,要依据被害人伤残等级,结合受诉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一般是按20年计算的,60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关于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规定是什么

  1、被害人因故意伤害造成行为造成伤残的,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伤残赔偿金依据被害人伤残等级,按受诉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按20年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伤残赔偿。而伤残赔偿金,要依据被害人伤残等级,结合受诉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一般是按20年计算的,60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本网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万辉主任刑事辩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