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万辉主任带领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以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组建的团队,团队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确保我们将现有的资源凝聚成合力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能够一直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万辉律师

电话号码:0376-610088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14115201610962017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

  在刑事犯罪中,要是犯罪分子同时给他人的公私财务造成了损失那需要对部分损失作出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下面小编在下文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1、我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怎么做?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2)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3)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3、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院《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规定: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万辉主任刑事辩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