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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万辉律师
电话号码:0376-610088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14115201610962017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辩护,对于数量不高的案件,实践中通常可以考虑从信息数量的角度切入,以降低指控信息数量达到降低刑期的可能。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计算的问题,实践中往往是先采用“一套”的算法优先去重。例... 详细>> [2023-03-12]
2017年5月8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其... 详细>> [2023-03-12]
网络直播平台涉黄,主播人员进行淫秽表演或传播淫秽视频的,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文依据法律法规和实务判例,就涉黄平台“绿播”被抓后如何进行有效辩护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实务中办理此类... 详细>> [2022-12-08]
相关案例1.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收取粉丝礼物牟利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白某、许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案例要旨: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直播平台制作、传播淫秽视频,通过收取粉丝礼物的方式进行牟利,... 详细>> [2022-12-08]
网络直播兴起后,催生了网红经济,主播有的是拼才艺,有的是拼颜值,颜值也没有的话,就拼底线,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淫秽色情表演,这类主播是最吸睛,也是最吸金的。因此,直播行业也分为“黄播”和“绿播”,顾名思义... 详细>> [2022-12-08]
不起诉决定书马检刑不诉〔2022〕35号被不起诉人王某甲,男,200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422232000********,**族,中专文化程度,案发时系**有限公司职工,户籍所在地宁... 详细>> [2022-10-25]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既包括行为人主观上确切知道他人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也包括主观上知道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两者在主观上都要求行为人知道,只是知道他人是否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详细>> [2022-10-07]
这几天万辉律师刚刚办结一个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的刑事案件,这个案件最终以检察院不起诉结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两罪很相似... 详细>> [2022-10-07]
【案情】2021年2月22日至2月25日,被害人袁女士在“免费领取早餐机”的过程中,被电信诈骗分子骗取35万余元。经查,被告人黄某在经营网店过程中与境外人员“阿通”相识,为索要欠款,黄某开始帮助“阿通... 详细>> [2022-10-0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交叉重合,导致在司法实践对两罪的界定也较为模糊,下文万辉律师将从两罪的相关规定以及行为模式入手,对两罪加以区分。一、定义区别根据刑法... 详细>> [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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